秦皇岛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祖迪 摄
长城网12月4日讯(记者 祖迪)12月4日上午9时45分,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围绕“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这个主题召开。
我们荣幸地邀请到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王清、市行政审批局科长李明,由他们介绍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王清: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前来参加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感谢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0〕4号),我们积极推进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并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证照分离”改革的出台背景
2019年11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2019年11月30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2020年3月以来,省政府系统总结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于2020年6月26日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组织实施。
为落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要求,我们对照全省实施方案认真研究,本着“规定动作创造性落实、自选动作突出亮点特色”的原则,组织起草了我市《实施方案》,切实将“证照分离”具体改革举措落实落细。
二、“证照分离”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的实施范围
自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除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实施的,以及由国家部委、中央垂管部门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统一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三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授权我省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230项,河北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省级层面设定)我省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4项。全省各级共2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清单列明的改革事项、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分类推进改革,将中央层面设定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建立健全事项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级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清单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
二是分类推进审批改革。直接取消审批1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不再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实行告知承诺48项。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业务监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优化审批服务195项。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应采取网上办理、下放审批权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等措施,切实优化审批服务,助推企业加快办理相关经营许可,企业在依法取得许可证后,即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改革相应的配套措施
一是规范企业登记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行政审批部门要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业务监管部门。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贯通行政审批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数据资源端口,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双向推送,实现登记注册、准营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
二是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政务信息集中共享。
三是建立“证照分离”改革专题应用模块。深化应用电子证照和共享数据,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升涉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
四是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由企业评判服务绩效。
五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积极探索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监管创新模式。
三、我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以来的主要工作进展
(一)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发〔2020〕10号)。
(二)积极开展清单梳理工作。组织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开展清单梳理工作,对照省政府确定的清单,全面认领并明确市级对应部门,逐项确定市级“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编制并印发《秦皇岛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市级事项清单(2020年版)》,事项清单在河北政务服务网秦皇岛站进行了公示(//qhd.hbzwfw.gov.cn/col/col811/index.html)涉及市本级74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9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55项,涉及公安、交通城建、农林水务、社会事务、投资项目等多个领域。
(三)制定推进举措。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的通知》明确推进举措,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审批部门逐项制定了符合业务规范的承诺书,明确量化许可条件,监管部门制定了行业监管规则,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充分考虑“审管分离”运行机制,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行审批、监管双向反馈,有效衔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列入全市重点工作,并明确做为第四季度全市专项考核工作,加大监督推进力度。
谢谢!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欢迎各位媒体朋友针对今天的发布内容进行提问。
1.记者:“证照分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证”和“照”究竟是什么关系?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王清:
“证”和“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张通行证。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经营凭证。“先照后证”和“多证合一”改革后,实现了非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合并,营业执照已经越来越趋于成为企业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拿到了执照就可以从事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一般性经营活动,而对于需要行政许可的特殊经营活动,光拿到“照”还不够,还需要取得行业部门的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行政许可类的“证”与营业执照分离开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简化依然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2.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在“证照分离”改革后,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变化?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科长李明:
“证照分离”改革后,主要带来了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效率。“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通过四种方式对“证”的改革,让企业在市场准入环节更加高效便捷的实现“快入准营”。二是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显著。改革把降低门槛后的方便送给了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了政府,带来的是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变革、审批流程的优化、监管手段的创新。三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了“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一次办成”等公共服务创新,进一步压缩时限、精简环节、简化材料、降低成本,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今年5月29日,我市企业开办实现“一窗通、零成本、即时办”,提前7个月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2020年以来,我市新增市场主体4.2万家,其中新增企业1.3万家,新增个体2.9万家,“证照分离”改革后,每年将惠及市场主体约8万余户,更加有效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建军: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