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祖迪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7月28日讯(记者 祖迪)记者从7月28日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省首个专门针对休闲船艇管理的地方立法,《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通过审议,并将于8月5日开始实施。
发布会上,对《规定》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悉,《规定》共六章四十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自律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及其各城市区直属机构和县、区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全市及辖区休闲船艇靠泊管理和水路客运经营活动管理;体育主管部门作为体育运动船艇的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景区内海上游乐设施旅游经营活动管理和对参与休闲船艇旅游活动的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等。
第二章统筹布局,主要规定了行业管理、容量管理、岸线管理、航行水域管理等内容。强化统筹管理,促进全市休闲船艇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辖区旅游资源、岸线资源、陆域交通状况、通航条件、码头安全条件等,组织同级海洋渔业、海事、体育、旅游等主管部门开展辖区休闲船艇容量综合评估,合理布局。
第三章经营管理,主要规定了体育运动船艇技术培训、海上游乐设施经营、经营性载客活动、材料报送与名录发布、从业经营人要求等内容。明确体育运动船艇、海上游乐设施从事经营性休闲活动的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安全管理,主要规定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船艇合规要求、证件随船、应急设备要求、航行安全要求、停靠管理、临时停泊要求、信息登记备案与共享、进出港报告与备案、“三无”船舶管理、防疫管理、供油要求、联合监管与执法协作等内容。有效解决了休闲船艇停靠无统一规划、无固定停靠站点和停泊区域,以及休闲船艇运营区域不固定、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等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违反本规定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了规定实施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为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实施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奠定了基础。
第六章附则,主要规定了概念解释、参照管理和实施日期。结合实际,明确船舶所有人自用的各类出海装置、外地来秦休闲船艇以及内河水域休闲船艇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秦皇岛市司法局局长刘建明在发布会上表示,《规定》的实施,将使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的管理更加依法依规、职责明确、监管到位,进一步保护和服务合法经营,打击和查处违法行为,有利于营造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涉海环境,为秦皇岛全面打造海上旅游产业链,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