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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 实施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凯发旗舰厅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祖迪
2022-08-24 1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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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8月24日讯(记者 祖迪)8月24日9时30分,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崔力升: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今天的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山海关区政府区长刘尤优、市司法局副局长许跃福为大家解读《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介绍《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的总体情况。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

尊敬的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了《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于8月3日在秦皇岛日报和秦皇岛人大网站公布,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下面,我介绍一下这部法规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立法背景

山海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价值突出,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文自然资源集萃,是我市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重要载体和依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山海关古城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既有古城内历史建筑及其他传统建筑保护力度不够,私搭乱建、擅自拆改影响了古城风貌问题;也有古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落后、老民居居住环境差的问题;还有古城特色要素未充分传承和发展,旅游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地方特色、追求有效管用的立法原则,经报市委批准,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拟通过立法的规范和引领,依法加强古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古城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突出问题,统筹山海关古城保护、利用、传承和发展,助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

二、立法过程

《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后,由山海关区政府承担草案的起草工作,市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把关,于2021年9月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草案起草调度会和提前介入、督导调研等方式,积极推动和指导草案的起草工作。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审查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0月28日和2022年4月27日先后召开第二次会议和第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期间,为了做好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山海关区开展立法调研,召开系列座谈会,认真研究中央文件精神和上位法规定,借鉴国内多个省、市古城保护工作的立法实践,组织专家开展论证研究,并会同课题组、起草单位对草案进行了多轮反复修改。2022年6月17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条例》的保护原则和主导功能。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保护好文化遗产就是守住文化之根、留住城市之魂。第三条明确了古城的保护原则和主导功能:“山海关古城保护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原则,以文化传承、休闲旅游、传统居住为主导功能,保持古城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传承性和生活永续性。”

(二)关于进一步科学划分和明确政府职责。一是在第四条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山海关古城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古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对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的编制、调整等事项进行审核和监督指导。市住建主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应当会同资源规划、文物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二是在第五条明确,山海关区人民政府负责山海关古城保护的具体工作,应当成立山海关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古城保护工作。区住建主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应当会同区资源规划、文物等主管部门对古城建设项目依法严格审核,制定古城房屋新建、改建、扩建、维护修缮和不动产交易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区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古城保护工作。三是在第六条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山海关古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古城保护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人民政府对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民居改善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应当给予资金补助。另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改革方案以及执法权下放的有关要求,对古城保护工作涉及的相关行政主体以及执法部门作了相应调整。

(三)关于强化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刚性。科学制定《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做好古城保护的基础。为了保障保护规划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在第九条规定:“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或者修改其他规划,涉及山海关古城保护内容的,应当与《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协调一致。”“经依法批准的《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严格实施,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四)关于强化对古城的保护。一是建立健全保护名录。在第十条明确,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山海关古城保护名录。编制、调整古城保护名录应当经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古城保护名录应当每三年评估一次,并依据评估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二是明确保护对象。在第十一条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以及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历史建筑以及其他保存较好的传统风貌建筑和传统民居等十类保护对象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注重整体保护。在第十二条明确,山海关古城应当整体保护,保护各类文化遗产,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擅自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同时,对古城建筑风貌、街巷格局、视线通廊等作出规定。四是突出对历史风貌区和历史街巷的保护。在第十四条明确了历史风貌区和历史街巷的概念,并要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历史风貌区和历史街巷的保护整治,保护历史风貌区和历史街巷的传统风貌、空间尺度、街巷走向和特色铺地。采取微整治、微更新措施,整治街巷两侧街景,梳理道路交通,调整用地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五是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在第十七条明确了传统风貌建筑的概念,并要求传统风貌建筑的维护修缮遵循不改变传统风貌特色原则,按照传统建筑的样式、结构、材料进行修复,不得改变传统风貌建筑外观特色和院落格局。六是规范古城内建设活动。在第十八条明确,在山海关古城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和保护图则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不得随意拆除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的既有建筑,不得对古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另外,按照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保护和历史建筑保护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以及细化,并对违反有关保护规定的行为,在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四条明确了法律责任。

(五)关于改善古城人居环境。一是在第十九条明确,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海关古城民居改善与管理,制定古城民居管理办法,编制古城传统民居风貌导则,强化居住吸引力,延续古城居住功能,保持古城生活真实性和整体活力,并对古城民居改善提出了原则要求。二是在第二十条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规划要求,遵循“最小干扰”原则,建设和完善山海关古城及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古城倡导慢行交通优先,结合城墙、绿带及传统风貌和特色街巷,形成慢行网络。三是在第二十三条明确,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综合运用物防、人防、技防等手段,提高山海关古城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六)关于繁荣古城业态。一是在第二十五条明确,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文物、历史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传承利用办法,坚持活化利用、以用促保,有序开放展示文物;充分挖掘山海关古城的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研究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有关专业人才以及民间艺人传徒、授艺,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二是在第二十六条明确,山海关古城的经营业态以有利于传承历史文化和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餐饮、文化旅游产业为主,鼓励开发和推广古城传统美食、传统手工艺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特色民宿,设立特色主题博物馆、艺术馆、文化研究基地,组织开展传统节庆、特色旅游、文化年以及其他有利于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传播的活动。三是在第二十七条明确,鼓励吸收社会资本合理利用山海关古城资源发展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单位和个人自愿投入资金保护修缮市级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可以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给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又一重要法治成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促进《条例》落实落地。同时也希望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崔力升:

感谢介绍,下面请山海关区政府区长刘尤优作相关介绍。

山海关区政府区长刘尤优: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6月17日经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在此,我谨代表山海关区委、区政府,向关心山海关古城发展,为古城保护建设作出努力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也向所有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古城保护发展和立法工作的新闻媒体表示衷心的感谢。

《条例》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原则,以文化传承、休闲旅游、传统居住为主导,以保持古城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传承性、生活永续性为目标,为山海关古城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古城繁荣,必将极大地促进山海关区经济社会发展。山海关区一定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

一是广泛宣传引导。我区将认真抓好《条例》宣传工作,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条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同时组织开展征文、研讨及主题活动日等多形式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居民古城保护意识,让保护古城成为自觉行动。

二是组织专业培训。大力组织《条例》学习培训,强化培训考核,推动学懂贯通,特别是对相关从业人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专项培训,加强法律知识和《条例》内容学习,确保准确理解、领会实质、把握要义,将《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狠抓贯彻执行。持续压实各级各方责任,健全完善古城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完善职能,组建精干、专业团队,推动古城保护工作向深层推进。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加快制定配套制度、实施细则,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延续性,深度细化《条例》规定,加强整体风貌保护、东头条、东三条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以及先师庙、田中玉公馆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最大程度保持古城风貌。

四是打造特色业态。注重资源整合运作、产投平衡、业态植入、品牌打造,认真处理古城保护与管理、利用关系,实现项目建设与业态植入同步推进。大力发展四条包子等特色美食,打造古城特色手工艺品、文创产品,加快建设特色民宿,办好“夜秀·山海关光影艺术节”“夜宴·浑锅节”等特色节庆和文旅活动,真正让古城活起来、火起来。

五是加强文化挖掘。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古城文脉,积极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统筹谋划传承历史文化、具有关城特色的古城业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古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做好古城专业策划运营,借才引智,提高古城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打响古城招牌,让文化历史悠久的山海关古城持续绽放光彩。

各位领导,朋友们,古城保护发展非一朝一夕之功,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新起点,牢记责任、扛起使命,依法依规,努力保护好、建设好、开发好山海关古城,为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崔力升:

感谢介绍,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各位就关注的问题提问。

1.记者:请问《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实施后,市司法局如何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司法局副局长许跃福:

山海关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价值突出,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文自然资源集萃,关城布局独特、格局风貌完整,与周边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山、海、关、城”特色风貌彰显,是具有全域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保护名城。市司法局以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活化利用为立法初衷,坚持问题导向,完成《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实施后,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

一是把《条例》的落实融入公众普法宣传。市司法局将结合立法实践中的问题,深入开展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条例》纳入2022年度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深入宣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是“八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市司法局将指导和协调县区、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根据《条例》的特点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向群众普及保护文化遗产的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爱遗护遗的良好氛围,助力文化传承传播。

二是把《条例》的落实融入到对古城内经营者的普法宣传。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针对立法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司法局将深入开展山海关古城保护法治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山海关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向古城内经营者宣传《条例》,使经营者了解和遵守店牌店招、户外广告设置、沿街建(构)筑物的装饰等与经营者紧密相关的规范事项,提升经营者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打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把《条例》的落实列入行政执法监督日程。在《条例》实施后,市司法局将继续按照权责明确、衔接有序、监督有力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聚焦行政执法权责争议、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问题,创新建立行政执法协调联席会议机制、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执法联合办案机制等15项制度机制,构筑起对行政执法全要素、全覆盖、全流程、全周期的监督管理体系。采取现场检查、案卷评查、旁站式监督和网上核查相结合、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对《条例》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执法人员在依据《条例》执法过程中,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2.记者:保护和发展之间往往存在矛盾,请问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是如何把握保护与发展之间关系的?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

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一些同志对山海关古城保护与发展关系问题存在不同认识,有的同志强调要加强对古城的保护,有的同志提出加强古城保护不能影响、限制古城的发展。在立法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的新要求,严格遵守上位法的规定,并与《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协调,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确保了正确的立法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的新要求。去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这是我国在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是该项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文件对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统筹保护利用传承,突出保护重点、严格拆除管理、推进活化利用、融入城乡建设、弘扬历史文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严格遵守上位法的规定。不与上位法抵触,是地方立法的底线、红线,特别是在涉及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在程序上走捷径、在内容上做规避、在规定上搞变通,克服急功近利思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权威,坚决杜绝“立法放水”;与《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协调。根据上位法规定,所有历史文化名城都要由所在市、县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我市《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版已经到期,新版《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团队起草,内容具体完善,已经省政府组织专家审核,批准后将成为我市山海关古城保护工作的指南,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应当与之相协调并将其核心内容法规化;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护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能对立、割裂。要着眼大局和长远,坚持保护为先,同时也要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繁荣古城业态,提升古城活力。

3.记者:《条例》实施后,山海关区政府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在确保古城保护的基础上促进繁荣发展?

山海关区政府区长刘尤优:

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山海关古城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大力支持!

古城的繁荣发展涉及方方面面,我区将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古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完善古城管理体系,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鼓励各类文化业态发展,全力提升山海关古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其繁荣发展。

一是完善古城管理体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古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已成立山海关古城管理委员会,明确古城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负责对加快古城繁荣发展的统一指导,下设办公室和古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保护发展、资产管理、产业繁荣、项目建设、管理6个工作专班,紧紧围绕保护、提升、规划、运营等工作重点,加快完善古城管理运作架构,全面理顺古城管理运营机制,推动古城繁荣发展步入“快车道”。

二是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区委、区政府坚持古城的保护和发展将以人民为中心,保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居民关注的房屋住宅建设修缮问题,我区已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历史建筑修缮审批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还将出台《古城民居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细化民居及历史建筑修缮、管理细则,按照历史城区保护利用原则,统筹推进古城民居保护管理,确保古城建筑风貌统一、布局合理。

三是挖掘文物文化价值。山海关的文化底蕴、历史文物的价值利用,不仅要体现在饱含历史文化的建筑风貌上,更要有真切的特色文化休闲旅游。我们将制定文物、历史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传承利用办法,依托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或者参观游览场所,有序开放展示文物,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挖掘山海关古城的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全面展示利用长城文化、军事文化和民俗文化。

四是丰富古城经营业态。山海关古城的经营业态以本地特色餐饮、文化旅游产业为主导,鼓励开发和推广古城传统美食、传统手工艺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特色民宿,设立特色主题博物馆、艺术馆、文化研究基地,组织开展传统节庆、特色旅游、文化年以及其他有利于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的活动,实现高端文旅度假与现代商业生活创新融合。

我们相信,随着《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古城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必将得到大幅提升,古城将以更加靓丽的身姿展现在大家面前。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崔力升: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再见。

关键词:山海关,古城保护,发布会责任编辑:杨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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