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开发区出台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对该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将惠及全区200多名残疾儿童及其家庭。
《实施方案》对0至8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在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申请审核、救助结算、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0至8周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训练期,对其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可以最大程度地恢复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为其今后入学、就业、融入社会等创造有利条件。
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的转变,对推动开发区残疾儿童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等将发挥重要作用。(记者祖迪 通讯员王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