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港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助力项目快速落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海港区近日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
建立24小时服务机制,引导企业通过24小时自助服务设备享受网上申报、打印领取营业执照等服务。
压缩审批时限,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审批时限压缩至2小时内,个体开办设立登记审批时限压缩至1小时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拓宽“告知承诺制”的广度和深度,对73个涉企涉民事项可由依申请办理改为承诺制办理;对功能单一的简易低风险普通仓库、厂房项目,实行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
简化审批流程,对投资额2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低层一般性工业厂房工程,免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既有建筑进行建筑装饰工程(不包括建筑装修内容)经建设单位或产权人、使用人承诺后,免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无事不扰,非必要不入企执法检查,杜绝“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
建立“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过错不罚”事项清单,实行“包容免罚”政策。
加大企业上市前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1000万元,对拟挂牌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资金补贴。
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各项涉企优惠奖补政策,兑现上级奖补资金直达企业。
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告知承诺制。构建司法服务企业长效机制,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联系服务电话: 3554897,3024148。
落实区级领导和重点部门包联制度,每月至少入企帮扶指导1次,现场解决具体问题。
坚持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建立微信服务群,对企业反映问题2小时内回复、2个工作日内答复。
落实差别化环保管控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和工业企业纳入污染天气应对重点保障正面清单和企业“白名单”,在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启动应急响应期间予以优先保障。
优化守信激励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等级b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一类企业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2个工作日,二类企业由8个工作日缩减至4个工作日。
压缩用地组卷上报时间,区本级项目用地组卷时间由原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落实工业用地出让“标准地 承诺制”制度,实现“交地即交证”。
开辟涉企“绿色通道”,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无需预约,即来即办。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抵押登记业务时限压缩至2小时内。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选聘10名企业家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每季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营商环境视察、调研座谈。
拓宽举报投诉渠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3550107,3553915,对举报的问题必查必答必有回应,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