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配车与被套牌车辆。通讯员供图
长城网秦皇岛讯(记者武佩剑 通讯员李政)2月25日,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在海港区东方明珠城小区地下停车场里有一辆机动车套用他私家车车牌号。接警后,民警立刻赶赴现场进行查处。
到达现场时,报警人和小区物业经理正在嫌疑车辆前等候民警。经民警检查发现,该嫌疑车与报警人机动车车辆品牌、外观、车牌号完全一样。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嫌疑车在原车牌上粘贴了报警人的车牌号,民警立刻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到该车主电话并联系到了车主,车主很快来到现场,但该男子却矢口否认使用过这个车牌号,称不知道是谁把这个车牌号贴到他的车上的。
随后,民警要求物业经理调取该车进入小区的监控录像,在事实面前,该男子承认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刻将其带回大队做身份核查。
经查,嫌疑人为陈某某,也住在东方明珠城小区。民警询问其套牌的原因,该男子说:“我发现小区内有一辆和他的机动车品牌、外观极其相似的机动车,为节省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费用,便想到了使用他机动车车牌号进出地下停车场的想法。”。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陈某某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处罚。